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淄博金融监管分局组织全市银行机构梳理了多款可投向房地产业的金融产品,包含授信条件、额度利率等产品信息及银行联系方式。有金融需求的企业可自主申请,各银行机构将快速响应、高效服务,助力淄博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纳入城市房地产融资机制“白名单”需符合“5+5”条件标准:1.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或虽短期停工,但资金到位后可实现复工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2.项目有与融资额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3.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障项目建设交付;4.预售资金未被抽逃挪用,或虽被抽逃挪用但已追回;5.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交付计划;6.“四证”齐全;7.项目资本金到位;8.项目本身存在实际融资需求;9.项目剩余货值能够覆盖增量融资;10.项目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
工商银行淄博分行
01住房开发贷
◆贷款对象:有住房开发项目融资需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额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不超10亿元。
◆利率:不低于同期lpr。
◆授信条件: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相关手续齐全,项目资本金比例合规。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项目预期市场前景良好,符合环评要求。
◆联系人:孙凯 0533-2286324
农业银行淄博分行
01项目融资贷款
◆贷款对象: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贷款额度:按照国家和本行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资本金比例和贷款金额。
◆利率:根据监管要求和农业银行相关规定,按照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项目风险、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授信条件:(一)依法设立(二)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三)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四)借款人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五)在本行开立账户,自愿接受本行监督(本行不作为账户代理行的银团贷款除外)。(六)申请信用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事业单位章程,或合伙、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符合国家和本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相关规定。(八)借款用途以及还款来源明确,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九)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十)借款人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管等人员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十一)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常成龙0533-2224601
02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住房租赁企业等合法合规主体。
◆贷款额度: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实际融资需求以及贷款项目可用于还本付息的现金流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利率:综合考虑借款人风险状况、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本行有关利率政策合理定价。
◆授信条件:1.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股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等各项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期限长于贷款期限。3.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如实收资本不符合前述要求,其主要控股股东须符合要求。4.财务状况、信用情况、履约情况良好。5.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银团贷款可根据银团贷款协议在代理行统一开户。6.借款人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管等人员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7.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政策、制度等规定的其他条件。8.借款人符合单项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项目预期市场前景良好,符合环评要求。
◆联系人:常成龙05332224601
中国银行淄博分行
01商品住房开发贷款
◆贷款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额度:根据房地产项目具体测算。
◆利率:市场化利率。
◆授信条件:1.借款人应具备二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2.住宅用地容积率大于1(以项目“四证”对应的容积率为准);3.项目取得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文件;4.“四证”齐全,当地有特殊政策的,在不违反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按当地政策执行,(“四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如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项目,贷款发放前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要件;6.项目资本金来源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7.商品住房开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1.房地产开发贷款原则上应以项目土地及(或)在建工程抵押,如因地方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不能办理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工程合同中合理的预付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放贷款资金,不得为实际无资金需求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3.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执行,落实资金账户封闭管理,按销售进度和时间进度合理设置分期还款,进入还款期后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不得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4.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直接或间接用于支付土地相关费用的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各项税费等。
◆联系人:许文华 0533-3147095
建设银行淄博分行
01房地产开发贷款
◆贷款对象: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额度:根据项目总投及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利率:协议定价。
◆授信条件:符合城市房地产融资机制“5+5”条件标准;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五年内,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我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贷款资金受托支付,严禁挪用。
◆联系人:荆炜然 2883267
邮储银行淄博市分行
01房地产开发贷款
◆贷款对象: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额度:1亿元以内。
◆利率:根据评级及综合业务情况确定。
◆授信条件: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建设及销售资金进行封闭监管、销售率达到50%还本一半、销售率达到80%结清贷款等。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需符合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5+5”条件
◆联系人:李勇 3575503
浦发银行淄博分行
01住房开发贷款
◆贷款对象:房地产企业。
◆贷款额度:根据项目总投资确定。
◆利率:LPR。
◆授信条件:符合城市房地产融资机制“5+5”条件标准;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资本金到位;项目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资本金到位;项目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
◆联系人:杜健3159900
光大银行淄博分行
01房地产开发贷款
◆贷款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额度:综合考虑项目资金来源、用款计划等因素,确定贷款金额。
◆利率:根据项目融资不同阶段的特征和水平,采用不同的贷款利率。
◆授信条件: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无因囤积土地、房源等行为被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等部门进行过处罚,无其他不良记录。2、项目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稳定,营商环境良好,地理位置良好,交通网络发达,公共交通配套完善,周边学校、超市、商场、医院等配套设施齐全。
◆联系人:陈冲 0533-6721692
齐商银行
01房地产开发贷
◆贷款对象: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3000万元。
◆利率:根据项目融资不同阶段的特征和水平,采用不同的贷款利率。
◆授信条件:1、借款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2、借款用途明确、合法。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4、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项目有与融资额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障项目建设交付、四是预售资金未被抽逃挪用,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交付计划、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到位;项目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到位;公司成立一年以上,一级资质,且开发建设成熟项目。
◆联系人:庄永涛 18678139876
青岛银行淄博分行
01房地产开发贷
◆贷款对象:房地产开发贷。
◆贷款额度: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0%。
◆利率:根据项目期限、企业综合情况,采用不同的贷款利率。
◆授信条件:坚持“四好”标准—股东好、地段好、产品好、价格好的原则,四证齐全,符合本行授信其他要求。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四证齐全
◆联系人:庄永涛 18678139876
东营银行淄博分行
01房地产开发贷款
◆贷款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额度:根据项目时间节点资金测算表等综合确定。
◆利率: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等综合测定。
◆授信条件:(1)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本行信贷政策;(3)企业及其关联方征信良好,无重大产权、债务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不涉及担保圈等潜在风险;(4)取得2级及以上开发资质;(5)项目四证齐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6)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其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5%。◆联系人:李星辰18105333719
周村农村商业银行
01经营性物业贷
◆贷款对象:向周村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持有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综合效益较好的商业性房地产的企业法人发放的,以经营性物业为抵押,实际用途投向物业本身或与房地产相关领域的贷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
◆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授信条件:1、借款人注册地必须在本行服务辖区内;2、持有经有权部门核准登记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信用等级原则上在A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3、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4、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5、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经营业绩良好,综合实力较强;6、拥有经营性物业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所有权证;7、股东会或经股东会明确授权的董事会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决议;8、同意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本行办理;9、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10、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贷款对象为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商业性房地产企业。
◆联系人:王龙涛 17865333662
淄川农村商业银行
01房惠贷
◆贷款对象:服务辖区内建筑类企业、购房者、有资金需求的存量住房按揭客户。
◆贷款额度:不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
◆利率:信用类最低执行6%,保证类最低执行5.5%,抵押类最低执行5%
◆授信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依法合规经营,经营地在淄川区范围内,具备履约还款能力;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安全生产达标,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据实提供与借款用途相符的、真实合法的证明;
5.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孟淑娟 13181924707
博山农村商业银行
01“白名单”项目贷
◆贷款对象:博山农商银行向当地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的“白名单”项目发放的贷款。
◆贷款额度:1000万。
◆利率: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授信条件:1.在当地协调机制推动的“白名单”内,且确定博山农商行为主办行。2.项目四证齐全。3.资金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贷款注意事项:注册地或经营地在博山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
◆联系人:孙宁波 0533-4133025
沂源农村商业银行
01“白名单”项目贷款
◆贷款对象:地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推送的“白名单”项目。
◆贷款额度:最高1500万元。
◆利率: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授信条件:1.在当地协调机制推送的“白名单”内,且确定农商银行为主办银行。2.项目“四证”齐全。3.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且与贷款资金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4.符合住建部规定的五个基本条件。5.项目剩余货值能够覆盖增量融资的要求。6.其他。
◆联系人:陈向阳 15288936673
淄博市银行业协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