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淄博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设有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内设四部一中心,即:综合部、维权协调部、自律服务部、宣传交流部、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秘书处部门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综合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主管部门、协会重大工作部署安排、重点工作任务和领导批示交办重要工作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落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二、负责协会秘书处综合文秘和信息综合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工作总结、报告等;负责编发工作信息、简报、会议纪要等;
三、负责协会秘书处公文运转工作,审核拟发协会和秘书处各项公文文稿,做好往来公文的收发、登记、呈批、传递、催办、保管等工作;
四、负责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筹备与组织工作和协会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会员发展、会费收缴以及与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联系;
六、负责协会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完善工作,并负责监督落实;
七、负责协会文印、证照印章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和薪酬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
九、负责协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十、负责协会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协会外联接待、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购置保管领用、设备维护管理、车辆管理、卫生保洁、安保、消防等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部人员岗位职责
综合部设主任、综合、文秘、财务会计、财务出纳、人事管理、行政事务管理、资产管理八个岗位。各岗位人员职责如下:
一、综合部主任
(一)主持综合部全面工作,对协会领导负责;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岗
(一)负责对主管部门、协会重大工作部署安排、重点工作任务、领导批示交办重要工作事项和其他重要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催办落实,并及时督促反馈办理结果;
(二)负责协会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文档借阅登记管理;
(三)负责新会员的发展、入会手续办理以及会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协会有关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年检等工作;
(五)参与有关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准备工作;
(六)负责协会会议室、接待室的管理,内部会议的准备和来访人员的接待等工作;
(七)负责协会网站、鲁银通APP、合规学堂等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技术支持,保障稳定运行;
(八)负责协会电话、网络等通讯工具的日常维护管理及电脑、打印机等终端设备的管理,保证正常运行;
(九)负责秘书处综合部工作目标落实和年度目标考核;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文秘岗
(一)负责协会重要公文、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的策划、起草、修改、印发、贯彻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负责会长办公会议准备、记录、纪要撰写,负责会议决定或部署事项的落实及检查;
(三)负责协会秘书处年、月、周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分解,负责重点工作季报、月报、周报的起草与上报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四)负责对各部门以协会、协会秘书处名义发文进行审核,按程序提交领导审签审批;
(五)参加协会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策划、组织,负责会议材料起草;
(六)负责组织撰写协会重要信息,参加领导调研活动,起草调研报告;
(七)负责文件的收文、传阅、落实承办和办结,负责保密工作及复印、打印等文印工作;
(八)负责协会综合部日常性公文、通知等的起草工作和协会一般性公文的核稿工作;
(九)负责协会印章、介绍信等的保管和使用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协会对外联络与工作协调;
(十一)负责协会秘书处学习活动的组织落实;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财务会计岗
(一)负责组织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落实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账簿并进行财务核算;
(三)负责根据协会年度工作安排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和资金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四)负责编制提交财务报表,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五)负责协会财务年度决算;
(六)负责开展财务分析,对重要财务指标进行管理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七)负责会员单位会费收缴工作;
(八)负责对日常会计凭证进行审核、划款,负责费用报销工作;
(九)负责发放工作人员工资、绩效、岗位津补贴和福利,负责缴纳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十)负责联系配合年度财务审计和外部检查,起草整改报告并负责对问题进行整改;
(十一)负责协会财税管理,配合做好财税年检与检查;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务出纳岗
(一)日常现金、银行、票据的收支结算;
(二)负责银行结算业务,按时准确核对各类银行账务,及时清算未达账项;
(三)及时核对现金及银行日记账,确保账实相符;
(四)对各项费用报销及报销凭证做好初审工作,核对填写是否规范、单据是否齐全、发票是否真实、合规,金额是否正确;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人事管理岗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秘书处工作人员聘用、培训、晋升、奖惩、考勤、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程序、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秘书处部门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
(三)负责办理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入职、离职等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四)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五)负责秘书处工作人员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拟定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经批准后实施;
(六)负责提出秘书处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调级、奖励、纪律处分等意见,经批准后实施;
(七)负责秘书处工作人员考勤和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秘书处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建立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并组织考评;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行政事务管理岗
(一)负责协会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二)负责协会车辆管理和用车服务,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三)负责做好协会工作人员因公服务和公务接待订房、订票、出车等有关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后勤服务;
(四)负责协会食堂管理、卫生保洁、安保、消防等工作,保证良好办公环境;
(五)负责协会邮件和报刊的收取、分发以及信件、快递的收发;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资产管理岗
(一)负责协会年度资产需求情况的统计,向财务人员提供资产需求预算及说明,配合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二)负责协会固定资产、电子设备、信息化建设的采购和管理,严格按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资产采购; 做好实物验收和出入库管理,建立完善资产卡片、登记簿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做好资产处置,防止资产流失。做好固定资产实物账卡变更和注销登记等工作。
(三)配合财务人员每季做好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信息化建设的账务核对工作;配合综合部财务人员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盘点清查,核对账卡、账实。
(四)负责协会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电子设备、 网络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保工作等。
(五)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维权协调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
二、参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三、向地方政府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反映妨碍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
五、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六、协调规范银行存贷款利率、中间业务收费执行,倡导银行业务创新,推进新产品的开发应用,收集、分析、披露行业信息及主要业务数据,对会员提供行业性业务政策咨询;
七、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八、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
九、组织会员对金融业中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十、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
十一、协调、推进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债权人委员会机制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与控制信用风险;
十二、配合监管部门,组织、推动淄博市银行业联合授信相关工作;
十三、加强银行业与仲裁行业交流合作,协助淄博市仲裁委员会,推进淄博金融仲裁中心工作开展,推动银行业拓宽金融纠纷解决渠道;
十四、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维权协调部人员岗位职责
维权协调部设主任、综合、维权、协调四个岗位。各岗位人员职责如下:
一、主任岗
(一)主持维权协调部全面工作,对协会领导负责;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岗
(一)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周、月、年)的起草及执行情况的督促、考评和总结(周报、月报、季报、年度);
(二)负责本部门公文管理工作;
(三)负责参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会员对金融业中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组织银行业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协调、推动及监测、分析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落实涉及本部门的业务调研、统计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维权岗
(一)负责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
(二)负责组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
(三)负责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
(四)负责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加强同业合作,推动预防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五)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考核债委会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淄博市风险企业商讨、制订风险化解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会员单位加强合作,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机制作用,防范与化解信用风险;
(六)负责联合授信管理的协调、推进工作,推动会员单位做好联合授信试点及后续相关工作;
(七)负责按月统计、汇总淄博市债委会统计报表,并向省协会、淄博银保监分局报送;
(八)负责淄博市债委会季度监测分析,按季形成监测分析报告;
(九)负责推动会员单位加强与淄博晚报、淄博市仲裁委等单位的共同合作,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协调岗
(一)负责向地方政府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反映妨碍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二)负责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淄博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三)负责协调规范银行存贷款利率、中间业务收费执行,倡导银行业务创新,推进新产品的开发应用,收集、分析、披露行业信息及主要业务数据,对会员提供行业性业务政策咨询;
(四)负责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五)负责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与淄博市仲裁委员会的日常联系、配合工作,推动开展淄博金融仲裁中心工作;
(七)负责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自律服务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依据协会章程或行规行约,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三、规范银行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银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银行机构与从业人员诚信监督,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四、对于违反银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告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五、对涉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投诉情况以及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六、组织开展银行从业人员业务竞技类活动以及展现员工风采的各类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七、倡导银行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
八、组织开展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建设,做好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银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淄博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律服务部人员岗位职责
自律部设自律部主任、综合、自律、服务四个岗位。各岗位人员职责如下:
一、 主任岗
(一)主持自律服务部全面工作,对协会领导负责;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岗
(一)负责部门综合事务,起草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部门信息和其他综合材料;
(二)负责牵头编制、校对、印发《淄博市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根据需要筹划、安排、组织发布会,推动淄博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负责组织各会员单位合规学堂考试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合规文化、内控管理等方面的测试;
(四)负责组织落实涉及本部门的业务调研、统计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自律岗
(一)负责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负责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
(二)负责推动实施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三)按照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四)负责对于违反银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报告淄博银保监分局;
(五)负责对涉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投诉件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淄博银保监分局;
(六)负责组织自律工作委员会涉及自律事项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岗
(一)负责组织开展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提升活动,以及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辖区示范单位开展监督和动态管理工作;
(二)负责推进行业员工关爱与权益保护工作。以服务品牌创评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行业员工关爱与权益保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跨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间服务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交流部工作职责
一、搭建会员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二、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有效运用协会宣传平台,为会员单位做好宣传服务;
三、制订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创新培训工作方式,适时推出适应形势发展的培训种类。规划培训主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四、组织会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会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交流部人员岗位职责
宣传交流部设主任、综合、宣传管理、教育培训四个岗位。各岗位人员职责如下:
一、 主任岗
(一)主持宣传交流部全面工作,对协会领导负责;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岗
(一)协助主任做好培训、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部门工作制度、管理职责等;
(三)草拟本部门日常性公文、通知等;
(四)配合中银协、研修院做好职业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等;
(五)做好配合中银协、省银协的培训相关工作等;
(六)搭建会员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会员间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宣传管理岗
(一)统筹协会宣传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宣传工作要点;
(二)负责协会重大宣传专题的策划与组织实施;参与协会重要活动信息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协会内刊的组稿、编辑,并定期编发;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发布和更新;
(三)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有效运用协会宣传平台,为会员单位做好宣传服务;
(四)负责组织宣传考核总结评价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教育培训岗
(一)协助主任做好培训、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调研、汇总各会员单位培训需求及意见,拟定培训课题及项目,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做好配合中银协、省银协的培训相关工作等;
(四)负责培训具体事务的组织实施及培训现场管理工作;
(五)负责培训的预决算签批、结算等工作;
(六)负责培训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工作职责
一、推动淄博银行业执行落实消费者保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
二、组织推动淄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三、接受省消保中心相关工作的指导;
四、推动淄博银行业建立银行行长消费投诉接待日制度及督促落实工作;
五、组织运行山东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信息及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指导督促辖区银行机构按时办理回复;
六、制定淄博银行业消费纠纷调解机构工作制度,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七、定期汇总通报淄博银行业消费者投诉情况,对接收的消保投诉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对于发生投诉较为集中的机构及业务进行重点督导,推动提升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工作水平;
八、承办淄博银保监分局消保部门交办的涉及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主动做好与淄博银保监分局、市信访局、12345政府热线的沟通对接,进一步理清中心信访投诉受理的职责边界。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设立主任管理岗、督办管理岗、综合服务岗、登记受理岗、转办受理岗、处理反馈岗、复核审查岗、纠纷调解岗、宣传督导岗、统计分析岗、档案管理岗十一个岗位组成。
一、主任管理岗
负责消保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督办管理岗
对消保中心各项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督办。
三、综合服务岗
(一)负责山东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保贝云系统)的投诉事项并督导金融机构实施处理;
(二)负责协会及省协会消保中心有关事项的处理报送工作;
(三)负责淄博银保监分局消保部门交办的涉及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登记受理岗
(一)负责受理消保中心各类来访、来电、来信的投诉并转发至涉诉机构,同时建立投诉台账。
(二)对不予受理的投诉事项做好解释工作。
五、转办受理岗
(一)负责受理消保中心监管部门、政府和社会相关机构转来的投诉并转发至涉诉机构,同时建立投诉台账。
(二)对不予受理的投诉事项回退至转办机构。
六、处理反馈岗
对已受理的消费者投诉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至投诉人或转办机构。
七、复核审查岗
对已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实施督办及消费者投诉事项回复相关部门的审核。
八、纠纷调解岗
负责消保中心受理的及分局转办的消保纠纷事项的调解资料准备、汇总、整理,联系确定调解员,组织纠纷调解工作。
九、宣传督导岗
组织推动淄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对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建立银行行长消费投诉接待日制度进行督促落实。
十、统计分析岗
(一)定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包括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定期形成报告分析消费投诉数据、消费投诉处理情况,分析引发投诉的原因,并反馈至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督促及时有效整改;
(二)揭示问题集中领域,提示苗头性风险和问题,研究政策意见措施,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岗
(一)对消保中心收发文件进行整理归档;
(二)将消费者投诉登记记录、处理意见等书面资料或信息整理归档。
淄博市银行业协会微信